关于2017年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需办理学费缓交手续的通知
各系、各专业:
为顺利做好2017年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学生不因贷款未到账导致学费未缴清情况进而影响学生登录教务系统选课或查看考试。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经与财务处协商决定为有办理或将要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统一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待贷款到达学院账户后直接冲抵缓交的学费。具体安排流程如下:
1、学生提交《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缓交学费申请表》(纸质);
2、辅导员审核签字;
3、系主任签字;
4、各系汇总填写《2017年缓交学费汇总表》(电子版),以及《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缓交学费申请表》(按汇总表顺序排放)。
5、各系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电子版回复指定群邮件,并将纸质申请表交到学生工作处204,刘建杰老师处。
注:1、申请表填写说明:缓交金额为学生贷款金额,计划交款时间统一填写2017年12月31日,现交款金额与家长签字不填。
2、关于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申请、续贷申请等工作通知将在各银行确认安排后再做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6月16日
2017年06月16日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