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确保2018年学生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学生贷款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系组织开展生源地贷款相关工作:
1、缓交学费
每一位申请2018年贷款的学生,均需提交《缓交学费申请表》(附件1),各系于2018年6月25日前,汇总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表》(纸质)及《缓交学费汇总表》(附件2)(纸质)到学生工作处204。《缓交学费汇总表》(电子)统一发送指定群邮件。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向学院财务部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2、续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每年向申贷银行提交续贷申请。续贷申请流程如下:
第一步:续贷申请
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
国家开发银行:6月31日前登录贷款银行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并点击续贷申请,前往生源地县资助中心打印《受理证明》。
邮政储蓄银行:登录贷款银行系统,点击提交续贷申请。并从系统打印《续贷申请及确认书》。
系统链接:http://www.gjzxdk.com/webhelp/defaultController.do?cmd=mainInfoQuery
农村信用社:登录贷款银行系统,点击提交续贷申请。并从系统打印《高校确认告知书》。
系统链接:https://zxdk.fjnx.com.cn/
第二步:高校确认
时间:2018年9月
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将《受理证明》上交至辅导员,以系为单位汇总,并将信息录入《高校确认信息登记表》(附件3)。表中顺序必须与《受理证明》排放顺序一致。
邮政储蓄银行:学生将《续贷申请及确认书》上交至辅导员,以系为单位汇总,并将信息录入《高校确认信息登记表》(附件3)。表中顺序必须与《续贷申请及确认书》排放顺序一致。
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福建省):学生将《高校确认告知书》上交至辅导员,以系为单位汇总,并将信息录入《高校确认信息登记表》(附件3)。表中顺序必须与《高校确认告知书》排放顺序一致。(福建省内生源,福建省外不登记)
注:福建省外农信社(农商银行)续贷学生,需根据当地银行要求提供纸质高校确认材料。并由系统一汇总至学生工作处204进行盖章,再自行邮寄或带回至经办银行。详情请联系经办银行。
以上材料,以系为单位汇总至学生工作处204,电子版《高校确认信息登记表》发送指定群邮件。学院统一为贷款学生办理网络回执(即高校确认)。
3、在校生首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问题的重要资助政策。应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贷款,以缓解学费缴交压力。申请截止日:2018年8月31日
第一步 申贷详见:http://xsgz.fdzcxy.com/Article/2018/4/23/3495
第二步 高校确认(同续贷中高校确认步骤)
注:学院账户 账号:35001884000050000150
户名: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开户行:建设银行城南支行福大分理处
4、毕业生还贷工作
各系应提醒并告知申请贷款的毕业学生,通过银行系统或联系经办银行了解个人贷款情况,并及时还款。各系根据系内情况,可开展相应的诚信教育主题班会,引导学生诚信还贷。
对于符合《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规程》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鼓励学生申请还款救助。
《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规程》详见:http://xsgz.fdzcxy.com/Article/2017/10/23/3329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91-83726172 刘老师。
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