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调研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6-28 点击数:2866
各总支、各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调研的通知》(闽教办学〔2024〕93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的跟踪调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届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
调查时间:2024年6月27日--7月17日
调研对象:2023届毕业生
调查方式:毕业生扫描二维码(图1)登录即可作答。
二、2023届用人单位调查
调查时间:2024年6月27日--7月17日
调研对象:聘用我院2023届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调查方式:对聘用我院2023届毕业生用人单位通过扫描二维码(图2)进行答卷。
三、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本次调研达到预期效果,各总支各系要组织2023届毕业生积极参与本次问卷调查,样本回收率需达到60%。
(二)用人单位调查对象由各高校在录用我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较多的单位中,选取应具有代表性,涵盖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专业的用人单位。原则上,每个高校推荐的用人单位数量不低于本校毕业生就业单位总数的5%。
(三)各总支各系应积极发动毕业生填写问卷,确保问卷回收率,问卷参与率将以适当的方式进行通报。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