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疗费报销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
一、《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填写不完整:
1、疾病主要症状没有填写。
2、意外伤害经过,须填写完整(时间、地点、经过)。
3、开户银行未填写清楚银行名称及开户行网点。
4、申请人未签名。
5、表格盖章需要盖学校公章,不能盖实习单位的公章。
6、身份证号码不要填写成学号。
二、报销材料问题及注意事项
1、发票及清单必须盖医院公章。
2、公立医院的发票上必须是有“闽财票字第XX号”字样。
3、民营医院的发票上必须是有“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
4、门诊清单中,有中草药收费的,必须提供每味药的清单。
5、如有跨年住院的,要将费用总清单分开(如:2015年12月20至2016年1月10日住院,清单时间应打印为2015年12月20日至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0日),发票不用分开。
6、医疗费用清单打印应清晰。
7、有些学生只单独交发票或清单。(必须提供发票和清单)
8、发票与清单金额必须一致。
9、非假期住院的,需要再附上《在榕高校大学生异地住院审批表》
10、本年度内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最迟在第二年度的上半年上报结算。(因电脑系统只能结转上一年度的信息)
11、意外伤害门诊费用,除提供门诊发票原件及费用清单外,必须附有门诊病历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