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活动月的通知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二、活动背景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为积极响应中央决定,坚持党的法治中国理念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闽教办法[2017]7号)的文件要求,学生工作处将举办“12.4”宪法宣传活动月,旨在培育我院大学生法治理念,引导其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全面提升法律素养,共创法治校园文化。

三、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加大全民普法力度,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在广大学生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观念,努力提高广大学生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四、活动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重点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要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论断新部署,通过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向我院全体大学生就“什么是全面依法治国”、“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么样全面依法治国”进行深入的解读宣传,让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推动宪法深入人心,教育引导大学生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权威。

(三)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综合使用网站、等形式,充分利用电脑、手机屏幕、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宣传;广泛利用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开展普法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围绕主题,把握方向。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确保主题活动健康发展。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

(二)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系学工办要认真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把“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和我院各系实际情况相结合,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扩大宣传,特色鲜明。认真设计组织好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创设宣传载体,创新方式方法,营造浓厚氛围。各学工办于2017年12月18日前将“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活动月的开展情况(含活动照片、报道稿等)报院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2月1日


近期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