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是用于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应届毕业生参加公考、考级、考证、考研、面试等就业的补助资金。现将我院2018届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助对象

我院达到毕业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的应届毕业学生。

、补助金额:

根据毕业学生求职就业情况给予500-2000元补助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子女或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学生,以上三类人员之一;

3、完成学籍注册,且学籍正常;

4、刻苦学习,积极参加就业;

5、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院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

6、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申请材料:

1、《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一项即可):

1)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如毕业生本人信息不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内,需附所在家庭户口簿复印件)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本人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一份;(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

2)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或所在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明原件一份;(残疾毕业生提供)

3)本人所在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扶贫手册》复印件或证明原件一份;(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提供)

(5)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证明原件一份(特困人员毕业生提供)。

3、积极参加公考、考级、考证、考研、面试等就业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如:准考证复印件、面试证明材料、就业三方协议复印件等。

五、申请流程:

1、学生自愿向系提交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表。

2、辅导员审核。辅导员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报材料真实,并填写学生学习情况、就业情况等信息。

3、系审核。

4、学生工作处审查。

5、学院审批。

6、全院公示。

六、补助发放:

经全院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资金一次性发放到学生学费缴存银行卡。

七、时间安排:

各系汇总申报材料,并于2018年5月31日前上交学生工作处204。并将汇总表发送至指定群邮件。

八、监督与检查:

学院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进行认真审核、筛选,实事求是地给予补助。补助名单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监督。杜绝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审核属实,学校将追回该生已发放的补助金:

1、违犯国家法律,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违纪处分;

2、经查证虚报家庭经济情况,夸大困难程度的;

3、不能正确使用受助资金,把补助金用于高消费等改善个人生活行为;

4、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14日

附件1: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表.docx

附件2:(XX系)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生就业补助金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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