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励志先锋人物”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宣传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成才典型事例,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自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励志先锋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6月-7月
二、评选方案
(1)推荐条件
1.我院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勇于克服在学习、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在成长成才过程中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或典型的励志事迹或个人成就。
(2)评选流程
1.各系推荐
各系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人,每系至少推选1名候选人。填写《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励志先锋人物”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并于6月30日前将表格(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报送至学生工作处204,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指定工作群邮件。
2.学生工作处初审
学工作处在各系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初评。确定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励志先锋人物”初步人选。
3、全院评选
学院组织成立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励志先锋人物”评审委员会,对初选名单进行集中评审讨论。确定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励志先锋人物”名单。
三、表彰奖励
学院根据参选学生情况,评选出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励志先锋人物”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学院将择优推荐1名同学代表学院参加“福建省励志先锋人物”评选。
四、其他
“励志先锋人物”是树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典型人物的重要举措,是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成效的重要平台,各系应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广大青年学生参与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详询:0591-83726172 刘老师
附件:1.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励志先锋人物”候选人推荐表.docx
学生工作处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