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了促进我院2019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的顺利开展,完善毕业生就业信息库,进一步做好《就业推荐表》的制作和《就业协议书》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就业推荐表》的制作和发放

《就业推荐表》是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统一格式印制、公信力强,作为学院正式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就业、进行就业审批的重要材料之一,包括毕业生在校基本情况、学习成绩及学院推荐意见,由学院统一审核和印制,以系为单位发放,要求毕业生妥善保管。

二、《就业推荐表》的内容填写与审核

《就业推荐表》中各栏目内容的填写依托我院就业信息网进行,各系毕业班辅导员应充分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好毕业生上网如实地填写个人信息,辅导员还应认真审核填写的内容并对毕业生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确保《就业推荐表》信息内容准确无误。

(一)  毕业生信息填写

1.在院就业信息网(http://jiuye.fdzcxy.com/)主页左上角的院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的“学生端”进行登陆;

2.毕业生用各自账号登录;

3.为了保证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登陆后,请毕业生立即修改个人密码,以防他人盗用,恶意修改信息,如修改后忘记密码,可由辅导员进行重置;

4.在“个人就业信息登记”节点下,认真核对并填写个人信息,然后在“推荐表信息采集” 节点下填写推荐表其他信息;

5.所有毕业班在校生都应填写,往届离校代考的学生可暂不填写,等他们需要时再进行补办。

(二)  辅导员审核

1.毕业班辅导员在学生填写信息完毕后进行审核;

2.在院就业信息网(http://jiuye.fdzcxy.com/)主页左上角的院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辅导员端进行登陆;

3.辅导员用各自账号登录;

4.在“毕业生推荐表管理节点下,对学生的所有信息进行审核;

5.审核要求:认真审核学生所填写的每项内容,有误的需立即改正。(注:“生源地”为大学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不是籍贯,也不是高考所在地!此项内容关系到毕业生报到证上的内容以及毕业后档案和户口的去向,务必谨慎填写!学生信息确认无误后在“系推荐意见”栏目上注明:“以上所填内容属实”,并对该生的学习、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鉴定。审核结束后,点击“审核学生”。辅导员审核完成后,学生将不能改动信息。

(三)  《就业推荐表》的打印

1. 各系审核工作完成后,就业办将导出学生基本信息并打印成汇总表,交由各系让学生再次核对并签字(不论能否正常毕业都需核对签字),如还有错误直接在汇总表上修改、签字。确认无误后,辅导员在核对表第一页签名,上交就业办申请打印推荐表,按照核对表提交的先后顺序,由就业办负责统一下载打印;

2.打印时间: 10月15——30日。

(四)  毕业生成绩提供

《就业推荐表》上的成绩由学院教务部提供,并在《学生成绩一览表》上盖学院公章确认。

(五)  《就业推荐表》的盖章

各系对打印出的《就业推荐表》内容审核无误后在“系推荐意见”栏上盖学生党总支公章,交就业办在“学院推荐意见”栏上盖章。制作好的《就业推荐表》如需修改或补办的请参照《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补办流程》予以办理。

三、《就业协议书》的发放

(一)《就业协议书》是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是毕业生毕业之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文本格式,是编制就业派遣方案,制作就业报到证的唯一依据。每位毕业生仅有一套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在签约手续完备后,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各系毕业班辅导员(就业派遣时统一上交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二)为了确保诚信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由本人递交申请报告,经学院及学校审批,并公示五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领取,请毕业生妥善保管好协议书。

(三)《就业协议书》的发放

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就业协议书》的盖章步骤

1.首先,由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意见栏盖章。

2.其次,请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栏签署意见及盖章(厦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殊地市提供审批函,此栏可不盖章)。

3.再次,由各系审核确认后,在院系意见栏中盖系公章。

4.最后,由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公章。

四、以下毕业生不领取《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一)留级、离校待考、延长修业年限、退学等情况的;

(二)解除留校察看的时间超过2019年7月1日。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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