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大学生基本医保参保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

为切实做好大学生基本医保参保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榕医管文〔2018〕9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大学生基本医保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保工作时间:

2018111-20181120日。

二、参保对象:

在榕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

三、参保标准:

1、2018级新生个人缴费320/人(保期:20189月-201912月)

2、2014-2017级学生个人缴费240/人(保期:20191月-201912月)

经学院认定为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需缴交参保费用(需要录入参保信息)。

四、参保方式

由各系统一汇总参保学生信息上报学生工作处。收齐参保费并由专人保管,保费由学生工作处联系福州市医保中心到校统一划卡缴交。

五、材料要求:

1、各系于11月20日前汇总并将2018-2019医保中心模版《大学生档案录入范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群邮件

2、打印纸质《2018-2019年度参保情况汇总表》,医保对接负责人签字,盖章并交到学生工作处204。

 

学生工作处

2018111

附件:2019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指南.jpg

附件:放弃大学生基本医保声明.doc


近期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