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9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7年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8〕121号),福建省已启动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选调工作,今年我院有山区党政类选调生资格推荐计划共2人。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严格按照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7年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8〕121号)的规定选拔。

二、选拔程序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学院2019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领导小组。

2.各系毕业班辅导员负责选调生推荐工作,系学生工作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监督,并及时向系主任报备。

(二)工作流程

1.宣传发动:学院及各系及时传达选调工作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引导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2.组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24:00请各系毕业班辅导员确保有意向的学生都能及时报名。学生登陆福建人才联合网首页“福建省2019年选调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xds.fjrclh.com/)填表报名。学生应如实填写《福建省2019年选调生申请表》,同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并对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资格初审:

11月20日-12月6日12点之前,各系登陆报名管理系统后台,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报考学生信息准确无误,并符合报考条件。

各系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客观评价,并对符合条件的报考学生进行分学历、分地区、分类别排名,并在各系醒目位置公示2个工作日,于12月8日12点之前将以下材料报至院学生工作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1)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考察推荐工作汇报(主要包括考察推荐过程、主要做法等)

(2)学生考核排序表(详见附件一)

(3)学生考核评定材料(详见附件二)

(4)各系公示情况报告(详见附件三)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加盖系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至14291873@qq.com)。

4.考试资格审查12月10日前,在院党委领导下,由院党委办公室会同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学院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按选调计划数1:10比例和沿海山区、男女合适比例初步推荐考试人选,并在学院官网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学院于12月13日将初步推荐考试人选上报福州大学,确定拟推荐人选。

5.考试资格公示:福州大学通过福建人才联合网站,对经省委组织部复核通过拟推荐考试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全体师生可以致电福州大学学生工作处(0591-22866662),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适宜选调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

6.考试费用:推荐考试人选在公示之后,须在2019年1月10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100元。推荐考试人选中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应届毕业生,个人在报名时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工作处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参加笔试后持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前往主考室办理报名费退还手续。

7.发放准考证:由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打印准考证,于2019年1月17日前发给各系,转交相关学生。

8.笔试2019年1月20日下午,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公共教学楼进行统一笔试,选调生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时间为下午2:00-5:10。

三、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7年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8〕121号)的规定选拔。各系、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应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资格审查、推荐和考察工作,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党纪、政纪责任。选拔工作的全过程接受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选调生报名期间,各系如有疑问可联系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0591-87893159)。

 

附件:

附件1 学生考核排序表.xls

附件2 学生考核评定材料.doc

附件3 系公示情况报告.doc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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