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确保2019年学生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19年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系做好组织工作:

一、学费缓交手续(每一位申请贷款的学生均需提交)

1.学生填写提交《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缓交学费申请表》(附件1);

2.各系于2019年6月28日前,汇总学生申请表,并填报《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19年缓交学费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到学生工作处204。《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19年缓交学费汇总表》(电子版)统一发送指定群邮件。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向学院财务部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注:申请表排放顺序与汇总表顺序一致,缓交金额必须与所申请的贷款金额一致。

 

二、续贷申请(请根据自己的贷款银行进行操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进行每年向申贷银行提交续贷申请。续贷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续贷申请

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

国家开发银行:6月3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及续贷申请,暑假期间前往生源地县资助中心打印《受理证明》。

系统链接:https://sls.cdb.com.cn/

 

邮政储蓄银行(华安保险):登录邮政储蓄银行贷款系统,点击提交续贷申请。并从系统中打印《续贷申请及确认书》。

系统链接:http://www.gjzxdk.com/webhelp/defaultController.do?cmd=mainInfoQuery

 

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登录农信社(农商银行)贷款系统,点击提交续贷申请。并从系统打印《高校确认告知书》。(福建省外贷款同学续贷工作请联系当地经办银行)

系统链接:https://zxdk.fjnx.com.cn/

 

第二步:高校确认(即网络回执)

时间:2019年9月开学

2019年9月开学后,申请贷款同学需向学院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将县资助中心打印的《受理证明》交至辅导员,以系为单位汇总,并将信息录入《高校确认信息登记表》(附件3)。表中顺序必须与《受理证明》排放顺序一致。

邮政储蓄银行:学生将《续贷申请及确认书》上交至辅导员,以系为单位汇总,并将信息录入《高校确认信息登记表》(附件3)。表中顺序必须与《续贷申请及确认书》排放顺序一致。

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福建省):学生将《高校确认告知书》上交至辅导员,以系为单位汇总,并将信息录入《高校确认信息登记表》(附件3)。表中顺序必须与《高校确认告知书》排放顺序一致。

以上高校确认材料,各系于2019年9月30日前以系为单位汇总至学生工作处204,电子版《高校确认信息登记表》发送指定群邮件。学院统一为贷款学生办理网络回执(即高校确认)。

重要信息:由于福建省外农信社贷款系统未与福建省对接,无法进行网络回执,需采用纸质回执方式,故福建省外农信社(农商银行)贷款学生的续贷工作,需学生本人联系当地银行,索取续贷所需的高校确认纸质材料。各系统一汇总交至学生工作处204进行盖章后,再自行邮寄或带回至经办银行办理续贷。请咨询当地经办银行。

 

三、在校生首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问题的重要资助政策。应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贷款,以缓解学生家庭学费缴交压力。

第一步  申贷详见(福建省内生源学生)http://xsgz.fdzcxy.com/notice/show-3211.html     福建省外生源学生请咨询当地县资助中心办理。

第二步  高校确认(同续贷中第二步:高校确认 步骤)


学院账户信息:

户名: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开户行:建设银行城南支行福大分理处

账号:35001884000050000150


四、毕业生还贷工作

各系应提醒并告知申请贷款的毕业学生,通过银行系统或联系经办银行了解个人贷款情况,并及时还款,以免影响个人征信。

对于符合《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规程》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鼓励学生申请还款救助。

《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规程》详见:http://xsgz.fdzcxy.com/Article/2017/10/23/3329


各系根据工作通知安排,认真组织学生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贷款工作顺利开展。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91-83726172


附件1: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缓交学费申请表.xls

附件2:(XX系)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19年缓交学费汇总表.xls

附件3:(XX系)高校确认信息登记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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