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0年寒假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20号)、《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8〕1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现党和国家以及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落实精准资助,做好学生资助育人工作。决定组织开展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0年寒假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活动,请各系做好活动组织与宣传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活动一:福建省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乡路费补助
(一)补助对象
福建省外生源寒假返乡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二)补助标准
补助金额为学生寒假返乡或返校的学生票价单程实际路费。
注:火车票动车票按学生票价补助(若非学生票,按以下折扣:普通硬座5.0折、硬卧7.0折、动车及高铁7.5折;火车票软卧、动车高铁一等座及商务座不予补助);汽车票按5.0折补助,飞机票根据返乡省份远近给予适当补助。
(三)申请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下学期开学至2020年2月21日前自愿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要求:《福州大学至诚学院返乡车费补助申请表》(附件1)及行程票据(飞机票必须发票,登机牌无效),费用票据用订书机整齐装订在申请表左上角。
2、辅导员审核。
3、系审核汇总,填报《2019-2020学年寒假返乡车费补助学生汇总名单》(附件2)。并于2020年2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学生工作处202A,电子版上传指定群邮件。
4、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并报送学院审批,将补助发放至学生学费缴存银行卡。
(四)其他要求
学院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进行认真审核、筛选,依据学生返乡火车票、汽车票,实事求是地给予补助。补助结果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杜绝出现没有返乡而拿补助,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活动二:走访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
(一)走访慰问对象
认定为我院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成立走访小组
1.学生工作处成立学院走访小组;
2.各系学生工作办分别组织成立系走访小组,并可携带不超过2名勤工助学学生随访。
(三)走访要求
1.各系走访小组提前制定走访方案,并于2020年1月13日前填写《2020年寒假走访报备登记表》(附件3)向学生工作处报备。
2.走访小组在走访过程中,做好国家及学院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挖掘并宣传困难学生的励志事迹,并深入了解受访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受助需求。走访完成后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登记表》(附件4)。
(四)其他
活动经费由学院学生活动经费及勤工助学金经费支出,标准如下:
1、随访学生:按勤工助学标准予以勤工补助。
2、受访学生:按最高300元/人标准采购慰问品;按800元/人标准发放慰问金。
附件:2.2019-2020学年寒假返乡车费补助学生汇总名单.xls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