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福建省临时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专业,各位同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5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福建省级临时生活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临时生活补助发放对象

具有福建省学籍的各级各类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含研究生);

二、省级临时生活补助金额

(一)对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或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重症、危重症的,按5000/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助学金;

(二)对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学生2000/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助学金。

三、申请办法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或代办人填写《省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电子表发送至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fdzcxszz@qq.com。经辅导员核实,学院复核后,由学院每月按照上级要求统一报送至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疫情结束

四、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省级临时生活补助实施线上申请办理,对暂时无法提供完整材料的,应“先申请,后补充”的方式予以办理。待开学后补齐相关纸质材料。

(二)各系及辅导员要及时将相关资助政策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动摸排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疫情影响情况,并及时上报。

(三)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各地各校在系统上报的省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信息,直接将相关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学生银行卡。

 

          附件1.省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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