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提高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促进我院湖北籍应届毕业生更好就业创业,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闽教学〔2020〕27号)精神,现就我院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提高发放标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院全日制2020届湖北籍(生源地或现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毕业生。

二、资助标准

(一)根据省人社厅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内院校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96号)文件精神(详见通知:http://xsgz.fdzcxy.com/notice/show-5637.html)。在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每人发放2000元求职创业补贴的基础上,可再申请学院专项补贴1000元。

(二)已享受我省原有就业资助政策的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可以再申领本专项补贴提高部分(即1000元)。

三、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申请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6月30日前自愿向辅导员提交《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提高部分申请表》(附件1),另附学生户口簿单页。

(二)院系及辅导员审核

院系及辅导员对学生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

(三)学生工作处复核

学生工作处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复核,确定拟发放补贴学生名单。

(四)公示

拟发放补贴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并将补贴发放到学生个人建行卡(学费签约银行卡)。

五、材料要求

(一)《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提高部分申请表》、学生户口页复印件。

(二)各系于7月3日前,将学生申请表、汇总表(附件2)以系为单位提交到学生工作处202A,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群邮件。

六、工作要求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做好细致的宣传工作,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二)各系要及时通过校园网、电话、短信、微信等通知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享尽享。

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刘老师  0591-83788691

 

附件:

附件:1.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提高部分申请表.doc

附件:2.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提高部分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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