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2021级新生助理辅导员的通知
各系、各专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推动学生成长成才。更好引导2021级新生尽快地适应并融入大学生活,帮助新生进行学业规划,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宿舍日常管理工作,加强与新生的沟通与交流。经研究决定在学院内面向19与20级学生公开招聘新生助理辅导员,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人数:每100个学生配1-2人或者单个专业配1-2人。
二、聘任期限:一学年。
三、选聘原则:
1、从各系的大一、大二年级学生中选聘,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专业前30%;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乐于从事辅导员助理工作,责任心强,能正确处理与他人、集体的关系,品行端正,办事公正;
3、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组织纪律观念强,严于律己,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绩,熟悉学生特点,能全面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并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助工作,优先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中选拔;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协调和沟通能力,热爱助导工作,品行端正,具有集体荣誉感,对新生教育及培养有自己的想法,具有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5、能全面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对学生的管理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能与辅导员老师保持紧密的联系,及时、准确的了解院系的信息和动态,充分发挥自己的助理作用;
6、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无不良嗜好。
四、工作职责:
助理辅导员主要是协助配合思政辅导员开展新生教育、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1、做好新生入学阶段的教育工作,引导新生熟悉校园环境和大学生活,了解校内设施及校园周边环境;认真学习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规范;
2、协助辅导员开展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了解每个新生的基本情况和思想状况,帮助新生解决实际困难,关心和指导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心理困惑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向辅导员反映情况;协助辅导员老师做好同学心理疏导工作;
3、关注新生专业学习,做好班级学生的选课辅导,组织新老生交流,帮助新生掌握正确学习方法,引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设计,重点帮助学习困难学生;
4、指导新生参与社团,组织文体活动,指导学生正确选择社团,合理参与社团;利用双休日、课外活动时间,围绕学生成长成才,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提高学生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5、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和新生谈心,积极宣传相关规定和宿舍文明公约,指导新生制订卫生值日、按时就寝等自我管理制度,营造宿舍学习氛围,协调宿舍人际关系,鼓励新生参加各项文化活动。
五、应聘途径:
1、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采用自荐与辅导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新生助理辅导员申请表及汇总表详见附件。
六、招聘方式及时间:
由各系负责组织面试选拔,请各系于2021年9月1日前将助导名单汇总表报院学生工作处林鑫老师备案。
七、待遇:
1、聘任期满,由院学生工作处颁发聘书,并享有综合测评加分及评优优先;
2、在全院范围内给予公示,给予配发辅导员助理工作证;
3、学生助理辅导员任职情况载入学生档案;
请有意愿的同学踊跃报名!
学生工作处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