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19 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强化就业指导服务和精准帮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帮扶原则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重点关注、重点帮扶、重点服务、重点推荐”的原则,针对尚未就业的困难群体毕业生开展精准就业帮扶,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帮扶举措清、求职进展清,确保困难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高于学总体水平。

二、帮扶对象

重点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2022届毕业生。

三、帮扶举措

(一)健全帮扶责任制。各要建立“分班包干、落实到人”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要分班对接到困难毕业生群体班级,团委书记、辅导员、专业教师要分人对接到每一位困难毕业生,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就业政策、招聘信息、就业服务等帮扶不断线。

(二)开展有温度帮扶。各要针对每一位未落实工作的困难毕业生,开展“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的“一对一”帮扶。做到至少开展3 次谈心谈话(包括政策解读、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推荐3 个有效岗位、 组织参与3 次线上线下就业促进活动,及时跟进困难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和就业进展情况,开展有温度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并做好帮扶推进记录。

(三)挖掘市场化岗位。各要广泛挖掘各类资源,利用学科专业优势,将促进毕业生就业作为学院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内容,做好长期合作用人单位、行业优势企业和优秀校友资源的维护、开拓工作,持续访企拓岗,主动介绍和推荐未就业困难毕业生。要及时组织困难毕业生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注册,主动发布、投递简历,积极参与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

(四)用好政策性岗位。各要用足用好政策性资源和各大招聘平台岗位信息,用好科研助理岗位资源,确保“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欠发达地区计划”、“社区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及征兵信息精准宣传动员,做好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引导。

(五)做好统计工作。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城乡低保、孤儿及残疾毕业生名单已经分发至各毕业班辅导员。各在此基础上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零就业家庭的界定及当地认定材料,摸清 2022 届毕业生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数量;要逐个排查离校2年内(2021/2020届)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户口或档案仍在学校保管的)数量,做好就业跟踪统计。

四、工作要求

当前正值2022届毕业生就业冲刺期,各要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有步骤、有计划的开展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确保帮扶措施落到实处。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和帮扶成效将作为各年度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请各及时做好2022届毕业生中零就业家庭、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台账(《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情况记录本》),学生工作部(处)将适时进行抽查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7月22


近期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