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社区服务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系:

根据《关于成立学生社区党员服务站的意见》(校组[2015]18号)文件精神,学生进社区服务是发展对象入党或党员转正的具体条件之一,学生党员在社区的表现将载入《毕业生党员组织鉴定表》。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生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现将学生进社区服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全体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需进入社区服务。

2、由各党总支和学院社区党员服务站负责安排社区服务内容,根据实际签到情况以及社区服务完成情况,进行社区服务时长认定与登记。

3、《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社区服务登记表》作为社区服务最原始的凭证,每名进入社区服务的同学都必须填写,服务后应及时报相应负责人签字认定。

5、参与社区服务满24小时后,由本人将《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社区服务登记表》交到辅导员处,并填写《学生社区表现基本情况反馈表》。

6、辅导员要根据学生日常表现,如实填写《学生社区表现基本情况反馈表》。各党总支汇总后,交院学生社区服务站进行综合审核、盖章。

7、社区表现认定合格的同学,《学生社区表现基本情况反馈表》将随其他审核材料在入党前或者转正前统一交院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核;社区表现认定不合格的同学,《学生社区表现基本情况反馈表》统一由辅导员存档。


附件1:学生社区表现基本情况反馈表.docx

附件2: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党员服务细则.docx

附件3: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社区服务登记表.docx

附件4: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社区服务汇总表.xls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党委组织部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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