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申请国家助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退役复学学生(含专科阶段入伍且复学,并通过普通高校专升本考入我院学生)、有退役证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退役士兵。

本学年已获得国家助学金的退役士兵不重复提交申请。

二、资助标准

一次性发放2023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1650元。

三、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自愿填写《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福州大学至诚学院退役士兵学生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一份退役证复印件。

2、各系初审。各系收集检查学生退役证复印件,汇总填报《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于5月30日前,同学生申请材料一并递交至学生工作部(处)103。电子版汇总表上传指定群邮件。

3、学院审核、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福建省教育厅。

四、申请表填写要求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时,学生个人基本信息、照片等统一由电脑录入打印,个人承诺及签名必须手写。不改变表格原本格式,A4纸单页打印。

五、其他要求

各系要充分认识退役士兵国家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解释工作。要全面排查,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学生的个人信息审核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数据准确、不漏一人。

受助学生如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等情况严重的,经核实取消其受助资格。

 

附件:1.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福州大学至诚学院退役士兵学生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3.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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