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届毕业生就业质量调研的通知
各总支、各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调研的通知》(闽教办学〔2023〕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2届毕业生就业质量的跟踪调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届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
调查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9月20日
调研对象:2022届毕业生
调查方式:公开链接网址调研、二维码调研两种方式,毕业生任选一种方式进行答卷均可。
(1)公开链接网址调研:复制如下链接到浏览器地址栏即可作答。链接地址:https://dm.njcedu.com/answer?id=4436
(2)用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即可作答。
二、2022届用人单位调查
调查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9月20日
调研对象:聘用我院2022届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调查方式:对聘用我院2022届毕业生用人单位通过公开链接网址调研、二维码调研两种方式,用人单位任选一种方式进行答卷均可。
(1)公开链接网址调研:复制如下链接到浏览器地址栏即可作答。链接地址:https://dm.njcedu.com/answer?id=4437
(2)用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即可作答。
三、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本次调研达到预期效果,各总支各系要组织2022届毕业生积极参与本次问卷调查,样本回收率需达到60%。
(二)用人单位调查对象应在录用2022届毕业生较多的单位中,选取具有代表性,涵盖不同地域、行业、层次、岗位、专业的用人单位。原则上,各总支各系推荐的用人单位数量不低于毕业生就业单位总数的5%。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