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星级文明班级与先进个人评选申报的通知
各总支、各系: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做好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提高文明素质,树立良好的班级学风面貌,增强班级的凝聚力,决定开展2023年度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星级文明班级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各班级,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类型
(一)先进个人:学习帮扶之星、三创之星、社会工作之星、志愿服务之星、文体之星、进步之星、科研之星、自强之星、四六级之星。
(二)先进集体:星级文明班级。
三、评选名额
(一)先进个人评选名额:按在校全日制学生总数3%计算。其中,学习帮扶之星占15%、社会工作之星占60%、志愿服务之星占15%、文体之星占10%。各系按(附件1)推报候选人。进步之星、科研之星、自强之星、四六级之星不设比例,符合条件均可推报。三创之星以文化科技创新奖学金获奖团队或获奖个人数为准。
(二)星级文明班级评选名额:按各系班级总数10%计算(班级数不足10个的系可推荐1个)。各系按(附件1)推报候选班级。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个人
1.学习帮扶之星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年度内无违法违纪处分和其他不良记录。
(2)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尊敬师长、关爱同学,在同学中具有表率作用。
(3)积极推动学风建设,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上的困难,在学风建设中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评选年度内至少帮扶3名同学,成绩有显著提高。
(4)评选年度内至少获一次学业奖学金。
2.三创之星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年度内无违法违纪处分和其他不良记录。
(2)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尊敬师长、关爱同学,在同学中具有表率作用。
(3)学院三创中心认定的文化科技创新奖学金获奖团队或获奖个人。
(4)评选年度内无重修课程。
3.社会工作之星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年度内无违法违纪处分和其他不良记录。
(2)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尊敬师长、关爱同学,在同学中具有表率作用。
(3)积极参与社会工作,热心服务师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担任院系学生干部,或在社团中任负责人,有半年以上任职经历,连续工作满1年(或1届)优先考虑。
(4)工作成绩突出,能够带动所在组织取得优秀业绩和成果,在各类评优中获奖。
(5)评选年度内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
(6)评选年度内无重修课程。
4.志愿服务之星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年度内无违法违纪处分和其他不良记录。
(2)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尊敬师长、关爱同学,在同学中具有表率作用。
(3)具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扶贫济困、公益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突出事迹。参与的志愿服务收到服务对象的欢迎和好评,具有一定的实际效果,在社会上具有广泛的影响。
(4)评选年度内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80小时。
(5)评选年度内无重修课程。
5.文体之星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年度内无违法违纪处分和其他不良记录。
(2)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尊敬师长、关爱同学,在同学中具有表率作用。
(3)在文、体、艺方面具有特殊专长,积极参加文体类比赛,并取得院级以上优秀成绩,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主要演员。
(4)在院系文体部门、文体类社团中有一定贡献。
(5)评选年度内无重修课程。
6.进步之星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年度内无违法违纪处分和其他不良记录。
(2)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尊敬师长、关爱同学,在同学中具有表率作用。
(3)勤奋学习、努力钻研,学习过程中不断突破自我,进步明显。
(4)评选年度内必修课加权成绩排名秋季学期相较于春季学期进步30%。
(5)评选年度内无重修课程。
7.科研之星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年度内无违法违纪处分和其他不良记录。
(2)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尊敬师长、关爱同学,在同学中具有表率作用。
(3)评选年度内以第一作者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以上(含)的;或取得与专业相关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学生为第一发明人;或本校指导老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专利权人应为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或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顺利结题(合格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
(4)评选年度内无重修课程。
8.自强之星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年度内无违法违纪处分和其他不良记录。
(2)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尊敬师长、关爱同学,在同学中具有表率作用。
(3)家庭经济困难,品行端正,自强奋进,热心公益,乐观向上,有突出的个人自强事迹。
(4)评选年度内无重修课程。
9.四六级之星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年度内无违法违纪处分和其他不良记录。
(2)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尊敬师长、关爱同学,在同学中具有表率作用。
(3)评选年度内四级分数达到500分及以上且口语成绩合格及以上,或六级分数达到470分及以上且口语成绩合格及以上。
(4)评选年度内无重修课程。
(二)星级文明班级
(1)队伍建设好。班级定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班级同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理想信念坚定,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追求进步,党团员比例居年级前列。
(2)学风建设好。班级形成浓厚的“比、学、赶、帮、超”的勤奋学习氛围,课堂出勤率高,无考试作弊等违纪现象。班级学困生比例低,同学获奖学金率、考试通过率等指标居年级前30%。大学生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居年级前30%。
(3)班级风气好。班级管理制度完善,定期召开班会。班级成员积极参与院系组织的各类活动比赛,参与率与获奖率居本系各班级前列。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校纪院规,无违纪受处分同学,无重大安全事故及隐患。
(4)文化建设好。班级具有丰富的文化元素,如班徽、班歌、班级宣言、班服、班旗、班级吉祥物等。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品位高雅的文化、体育、科普等活动,班级或个人获系级及以上荣誉多。班级特色活动建设成效突出。
(5)文明宿舍好。班级同学在生活方式上能自觉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饮食行为、作息规律,自觉远离网络成瘾、烟草危害、酗酒危害、不良网贷等。
(6)易班工作好。班级同学的易班注册率达100%,班级能充分利用易班平台,深入开展班务公开、思想交流、主题活动、专业学习、典型树立等网络思政工作,积极传播正能量。
五、申报要求
各系须于2024年1月8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详见附件2-5)发送至指定邮箱:2248827115@qq.com,纸质版申报材料于2024年1月8日14:00-17:00提交至:桃李园食堂三楼308自律委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060571206
樊同学 联系电话:18522193679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星级文明班级与先进个人评选各系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2023年度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星级文明班级评选申报表.docx
附件3:2023年度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先进个人评选申报表.docx
附件4:2023年度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星级文明班级评选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5:2023年度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先进个人评选申报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