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调研的通知


各总支、各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调研的通知》(闽教办学〔2024〕93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的跟踪调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届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

调查时间:2024年6月27日--7月17日

调研对象2023届毕业生

调查方式毕业生扫描二维码(图1)登录即可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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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届用人单位调查

调查时间:2024年6月27日--7月17日

调研对象:聘用我院2023届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调查方式:对聘用我院2023届毕业生用人单位通过扫描二维码(图2)进行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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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本次调研达到预期效果,各总支各系要组织2023届毕业生积极参与本次问卷调查,样本回收率需达到60%。

(二)用人单位调查对象由各高校在录用我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较多的单位中,选取应具有代表性,涵盖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专业的用人单位。原则上,每个高校推荐的用人单位数量不低于本校毕业生就业单位总数的5%。

(三)各总支各系应积极发动毕业生填写问卷,确保问卷回收率,问卷参与率将以适当的方式进行通报。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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