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总支、各系、各专业: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118号)转发给你们,请务必告知所有符合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申请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申请及审核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25届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非定向培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二)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三)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四) 特困人员毕业生;
(五) 残疾毕业生;
(六)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和拨付方式
(一)补贴标准: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
(二)拨付方式:按属地管理原则,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经费从院校所在设区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补贴申请及发放程序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
各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以下称为申请人)于11月4日8:00至11月19日17:00期间,登录“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网址:https://www.fj99.org.cn/bys/)进行网上申请,“福建就业网”将通过大数据校验自动比对申请资格(无需提供佐证材料),院校进行学历审核后即完成申请。
(二)院校及人社部门审核、资金拨付时限
院校初审:11月22日前
人社部门复审:11月30日前
资金拨付:由各地人社部门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通过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发放到申请人个人账户。
四、注意事项
1. 系统校验不通过,申请人认为符合条件的,可按要求另行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提请二轮申请,由院校和人社部门人工审核,人工审核通过后亦可同等享受补贴。二轮申请将在2025年4至6月进行,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2. 还未开办或者未激活社保卡的学生提前做好准备。
请各总支、各系高度重视,加强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应知尽知,并加强申请指导。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87893159。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pdf.pdf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