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各总支、各系: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闽财规〔2025〕8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26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申请国家助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退役复学学生(含专科阶段入伍且复学,并通过普通高校专升本考入我院学生)、有退役证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退役士兵。
本学年已获得国家助学金的退役士兵不重复提交申请。
二、资助标准
一次性发放202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1850元。
三、工作流程
1、4月30日12点前,各系收集汇总填报《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汇总表回传学工OA通知,如本系无需要申请的学生请回复XX系 无。各系提交汇总表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初审名单在福建资助资助新增助学金名单。
2、5月1日-5月7日,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闽政通APP,搜索“福建智慧资助”模块,登陆系统线上填报国家助学金申请。
2、5月8日前,各系初审。辅导员及院系负责人登陆“福建智慧资助”系统,审核学生填报信息。
3、5月9日前,各系收集检查学生退役证复印件及将《2025-2026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系统下载打印),《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信息汇总表》(附件)纸质版一并递交至学生工作部(处)201。
4、学院审核、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福建省教育厅。
四、其他要求
各系要充分认识退役士兵国家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解释工作。要全面排查,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学生的个人信息审核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数据准确、不漏一人。
受助学生如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等情况严重的,经核实取消其受助资格。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7日
附件: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5-2026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