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文化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实施细则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文化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实施细则

 

为加大我院文化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文化科技创新成果培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自主创新和自主创业能力,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范围及内容

(一)学科竞赛获奖者;

(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

(三)获得专利者;

(四)经审核认定其他符合文化科技创新奖的学生。

二、奖励对象和有效时间

(一)奖励对象:在读全日制学生;

(二)有效时间:各类获奖证书当年度参评有效,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原则上逾期不予以受理。

三、评奖程序

(一)申报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自愿申报。由学生所在系汇总本系学生中符合条件且意向申报的情况,并按要求填写《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文化科技创新奖统计表》(附件1),组织获奖学生填写《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文化科技创新奖申请表》(附件2),于规定时间内以系为单位提交给学生工作处,提交材料包括以上两份表格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获奖证书、论文复印件等纸质证明材料,最后由学生工作处报学院文化科技创新奖评审委员会(下称“评审委员会”)审核。申报时间以学院正式通知为准,由学生所在系负责通知到位,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2、注意事项

①因当年赛事结果、奖状等未出的应由学生所在系负责在申报奖励时间内向评审委员会进行报备,于下一年度进行奖项认定,未经报备视为自动放弃。

②团队奖项申报仅以队长(或指定负责人)名义申报,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全队人员申请资格。涉及跨系组队的由学生自行指定负责人申报。

③同一赛事中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时,或同一成果获多个奖项时,取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计算。

(二)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本细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奖励

获奖名单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经院长办公会通过,并在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金。

四、奖励类别及标准

(一)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按主办单位规格(以获奖证书印章为准)、赛事影响力、竞赛性质和参与规模划分为A、B、C三大类,特殊情况由评审委员会审核认定。

A类赛事:以最新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为准;

B类赛事:A类赛事相应的省赛,以及由国家部委下属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省级政府有关部门主办的学术研究或技能实践类竞赛,和列入福建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的学科竞赛项目,赛事影响力涵盖全国各省区(全省性或跨省区),侧重某一行业或领域;

C类赛事:是指由省级以上的学会、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等主办的学术研究或技能实践类竞赛,影响力涵盖某一区域、某一行业或领域。其中省级学会、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等主办的学术研究或技能实践类竞赛只奖励前两名(一等奖与二等奖)。

学科竞赛等级分类见附表。

学科竞赛学生奖励金额标准表

级别

获奖等级或排名

奖励金额

(元/队)

A类赛事

一等奖或第1名

7000

二等奖或第2名

5000

三等奖或第3名

3000

B类赛事

一等奖或第1名

3000

二等奖或第2名

2000

三等奖或第3名

1500

C类赛事

国赛一等奖或第1名

1500

国赛赛二等奖或第2名

1200

国赛三等奖、省赛一等奖或第1名

1000

省赛二等奖或第2名

800

注:①上表所列奖励额度为团队奖励金额,个人参赛学生奖励按50%额度予以计算。

②同一类或分区选拔比赛重复获奖者按最高奖项奖励。

③若获奖等级设置为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的,相应调整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予以奖励,只奖励前三名。

④某一赛事获奖人数/队数过多的比赛项目,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认定为赛事主办单位影响力或整体赛事影响力不足的,即对该赛事的奖励做降类降等或不允奖励处理,认定结果以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⑤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标准参见《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办法》实行。

⑥“挑战杯”获奖奖励按以下标准执行。

竞赛项目

比赛等级

  项

奖励金额

(元/队)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国家级

特等奖

30000元

一等奖

20000元

二等奖

15000元

三等奖

8000元

  级

特等奖

15000元

一等奖

8000元

二等奖

6000元

三等奖

4000元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国家级

 奖

20000元

 奖

15000元

 奖

8000元

  级

 奖

8000元

 奖

6000元

 奖

4000元

 

 

 

 

(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奖励金额标准表

项目

获奖名称和等级

奖励金额(元)

学术论文

SCI、SSCI、EI或ISTP上发表学术论文

第一作者

2000

在学校认定的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第一作者

1500

SCI、SSCI、EI检索

第一作者

1000

“211”重点建设高校学报或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增刊除外)

第一作者

900

在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文章

第一作者

500

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

第一作者

300

注:①论文发表以正式刊物为准,且发表单位需为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②若发表论文的作者已享受过学院其他政策待遇的不再另行奖励。

(三)发明创造

发明创造奖励金额标准表

项目

获奖名称和等级

奖励金额(元)

发明创造

发明专利

3000

实用新型专利

1000

外观专利

600

注:①专利认定以收到交证书费的收录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为准。

②专利的归属单位需为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作为专利申请人需排名前三。

③若专利发明人已享受过学院其他政策待遇的不再另行奖励。

(四)文化艺术类竞赛

在省级以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文化艺术类竞赛(演讲、辩论、舞蹈、曲艺、戏剧、声乐、文学创作等)中获得优异成绩,视比赛的级别、规模、获奖等级具体情况按下列标准予以奖励。

文化艺术类竞赛奖励金额标准表

获奖级别

 

获奖等级

国家级

省级

集体

个人

集体

个人

一等奖

3000

2000

2000

1000

二等奖

2000

1000

1000

800

三等奖

1500

800

800

500

 

(五)体育运动竞赛

在省级以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体育运动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视比赛的级别、规模、获奖等级具体情况按下列标准予以奖励。

 

体育运动竞赛奖励金额标准表

获奖级别

获奖等级

国际级

国家级

省级

集体

个人

集体

个人

集体

个人

第一名

3000

2000

3000

2000

2000

1000

第二名

2000

1000

2000

1000

1000

800

第三名

1500

800

1500

800

800

500

注:①破全国、省大学生运动会及校田径运动会纪录者分别奖励4000元、2000元和500元。

②全国、省大学生运动会等已获学院相应单项奖励的,不再重复奖励。

五、附则

(一)其他影响力较大的国际级、国家级、省级赛事,由评审委员会讨论赛事竞赛级别。

(二)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原发布的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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