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思政辅导员值班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我院学生工作的需要,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增强政工干部晚值班及周末、节假日值班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思政辅导员值班管理办法:
第一条 值班工作安排
思政辅导员是全天住校值班制,值班地点在学院安排的值班宿舍或社区值班室。
第二条 值班工作职责
1.巡查值班所在的学生生活区域,维护校园安全;
2.深入学生宿舍,值班当天须走访学生宿舍并做好记录,了解学生思想、生活状况,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学生防火、防盗、晚归等的安全意识及养成教育;
3.接待来访学生及学生的各种求助,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
4.涉及学生的突发事件,值班辅导员在接报后应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调查了解情况、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同时迅速、准确地向学工处领导报告相关情况:
(1)遇学生突发疾病或受伤,应视情况的严重程度在第一时间联系急救人员(可拨打120急救和校医务室电话),同时向相关领导、部门报告;
(2)遇治安或刑事案件,应视情况的严重程度会同学校保卫部门共同进行处置或报警,同时向相关领导、部门报告;
5.完成特殊时期学生工作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值班工作要求
1.辅导员应按照值班制度认真履行相关职责,若因出差、生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值班,应事先做好代、调班处理并向学工处领导报备;
2.值班期间不允许离开校区,如遇突发情况应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置;
3.值班辅导员应关注整个宿舍区域动态,并做好值班情况登记;
4.值班辅导员应及时、果断、妥善处理学生问题,对自己不能独立处理的事件,应及时向学工处领导反映,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岗,并确保通讯畅通;
6.学工处负责对全体辅导员值班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年度考核及各项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7.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相关事宜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