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助理辅导员选聘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拓宽学生工作的新思路,切实加强并做好大学新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引导级新生尽快地适应并融入大学生活,进一步规范我院助理辅导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选聘人数
每100个学生配1人或者单个专业配1人。
第二条 选聘方式
(一)助理辅导员招聘工作一般在每年7月与8月完成选聘工作。
(二)助理辅导员聘期为一学年。
第三条 选聘原则
(一)从各系的大一、大二年级学生中选聘,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专业前30%。
(二)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乐于从事助理辅导员工作,责任心强,能正确处理与他人、集体的关系,品行端正,办事公正。
(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组织纪律观念强,严于律己,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表达能力。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协调和沟通能力,热爱助导工作,品行端正,具有集体荣誉感,对新生教育及培养有自己的想法,具有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五)能全面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对学生的管理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能与辅导员老师保持紧密的联系,及时、准确的了解院系的信息和动态,充分发挥自己的助理作用。
(六)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无不良嗜好。
第四条 工作职责
助理辅导员主要是协助配合思政辅导员开展新生教育、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做好新生入学阶段的教育工作。引导新生熟悉校园环境和大学生活,了解校内设施及校园周边环境;认真学习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规范。
(二)协助辅导员开展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了解每个新生的基本情况和思想状况,帮助新生解决实际困难,关心和指导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心理困惑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向辅导员反映情况;协助辅导员老师做好同学心理疏导工作。
(三)关注新生专业学习。做好班级学生的选课辅导,组织新老生交流,帮助新生掌握正确学习方法,引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设计,重点帮助学习困难学生。
(四)指导新生参与社团,组织文体活动。指导学生正确选择社团,合理参与社团;利用双休日、课外活动时间,围绕学生成长成才,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提高学生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五)指导新生社区生活。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和新生谈心,积极宣传相关规定和宿舍文明公约,指导新生制订卫生值日、按时就寝等自我管理制度,营造宿舍学习氛围,协调宿舍人际关系,鼓励新生参加社区文化活动。
第五条 报名途径
(一)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采用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二)报名表与推荐表见附表。
(三)报名地点: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六条 助理辅导员待遇
(一)聘任期满,由学生工作处颁发聘书,并享有综合测评加分及评优优先。
(二)学生助理辅导员任职情况载入学生档案,并在毕业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录用。
(三)在全院范围内给予公示,给予配发助理辅导员工作证。
(四)学生处每年评选15%左右的优秀助理辅导员,颁发荣誉证书。
第七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