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至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政治辅导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激励辅导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调动辅导员在学生工作中的积极性,正确评价我院辅导员的工作实绩,结合学生工作处实际情况以及《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福大至诚人〔2018〕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及重点
辅导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中“德”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能”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工作创新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勤”主要包括出勤情况、工作落实情况等;“绩”主要包括完成岗位职责情况和实际工作效果等;“廉”主要指在各项工作中能够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学生无举报。
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宣传思想工作、学生日常管理和学风建设工作、学生党团组织建设、学生考研和就业创业工作、学生资助工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校友工作等十个方面。
二、考核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三、考核对象
个人考核:各系担任思政辅导员满一年者(不包括试用期人员)。未满一年者,只填写个人工作总结,不参加等级评定。
四、考核比例
根据学院考核工作通知要求,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员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考核等级为“良好”人员比例不超过考核总人数30%。
五、考核程序
1.个人述职(所占比例30% )
各系辅导员以抽签的形式轮流上台,以PPT演讲形式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述职汇报,内容应包括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学生党团组织建设、学生考研和就业创业工作、学生资助工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等,限时5分钟。
2.学生熟悉度(所占比例20% )
现场随机抽取2-3名学生,考核辅导员对所带学生相关信息的熟悉度。
3. 个人自评(所占比例10%)
个人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自我评价。
4.系学工办考评(所占比例10% )
各系学工办负责人对相关辅导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5.系主任考评(所占比例10% )
系主任对辅导员进行考核评分。
6.考核领导小组考评(所占比例10% )
考核领导小组对各辅导员工作完成情况考核评分。
7.分管领导考评(所占比例10% )
分管领导对各辅导员工作完成情况考核评分。
六、考核结果
根据工作成果及学生熟悉度两项得分总和由高到低,分别按人数20%、30%选出优秀、良好若干名,同分者由考核领导小组商议决定排名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