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各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评办法
为了加强对各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目标管理,不断提高学生工作水平,根据我院实际,制定《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评办法》。
第一条 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和创新学生管理,调动各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务实进取,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性,服务人才培养工作。
第二条 由学院分管领导、学生工作处负责人组成福州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评领导小组,考评领导小组下设考评小组,按照考评体系对各系学生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第三条 考核思政教育、日常事务管理、党团工作、学生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资助管理、校友工作及创新等。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各系xx-xx学年考核评分表 | |||
系 别: 年 月 日 |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得分 |
1 | 思想政治教育 (20%) | 学习十九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传统文化、重大、特殊节日活动开展情况等 | |
2 | 学生日常事务 (20%) | 学风建设情况;文明课堂、文明宿舍建设;安全、稳定工作等 | |
3 | 党团工作开展 (20%) | 系党建、团建工作的完成及党团活动的开展、主题班会、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教育管理等 | |
4 | 学生就业指导 (10%) | 做好“双困”毕业生的认定和就业援助;开展“一对一”帮扶;就业谈话记录;开展招聘会、宣讲会、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及就业率情况等 | |
5 | 心理健康教育 (10%) | 掌握学生实时的心理状态、负责合理组织安排相关人员对心理问题学生的咨询、定期对于异常情况进行追踪;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等 | |
6 | 学生资助管理 (10%) | 队伍建设、资助认定规范、宣传教育、经济困难学生走访及谈话等 | |
7 | 创新及校友工作 (10%) | 工作特色、亮点、及校友工作开展情况等 | |
总 分 |
第四条 考评体系(100分):
第五条 考评步骤:
1.自评。各系于每年12月初根据考评体系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逐项附上相应支撑材料。
2.互评。各系学工办负责人听取各系学生工作汇报后,进行互评。
2.考核。考评小组听取各系汇报,并通过查阅资料对学院学生工作进行全面考评,初步确定各项目考评等级。
3.审批。考评小组将初步考核结果上报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评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六条 根据各项得分总和由高到低取前30%评为该学年系学生工作先进单位。
第七条 本考评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