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4年寒假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20号)、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201号)、《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8〕1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现党和国家以及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落实精准资助,做好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4年寒假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活动,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走访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
(一)成立走访小组
各系学生工作办分别组织成立走访小组。各走访小组可携带不超过3名的勤工助学学生随访。
(二)走访慰问对象
认定为我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走访要求
1.各走访小组提前制定走访方案,于1月15日前通过学工OA报备。
2.走访小组在走访过程中,做好国家及学院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挖掘并宣传困难学生的励志事迹,并深入了解受访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受助需求。做好走访信息的记录与整理(照片、视频、新闻报道等)。并在学工OA提交走访记录表。
(四)经费安排
活动经费由学院学生活动经费及勤工助学金经费支出。
二、省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乡路费补助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福建省外生源寒假返乡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困难在校生。详见:《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乡车费补助实施办法》
(二)工作要求
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初准备好材料向各系辅导员提出申请,学院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进行认真审核、筛选,依据学生返乡火车票、汽车票,实事求是地给予补助。补助结果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杜绝出现没有返乡而拿补助或一人补助多人分摊的现象,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申请流程
1.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填写申请表提交补助申请;
2.辅导员、系审核;
3.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4.全院公示;
5.报财务发放补助。
(五)材料上报
1.《(XX系)2023-2024学年寒假返乡车费补助学生汇总名单》加盖系章;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学工OA。
2.《学生返乡车费补助申请表》,并将路费凭证整齐黏贴在表中,申请表排放顺序与汇总表一致。
3.2024年3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以系为单位交至学生工作部(处)103。
附件3.(XSZZ-FXBZ-202309)福州大学至诚学院返乡车费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4.(XX系)2023-2024学年寒假返乡路费补助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