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3年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总支、各系: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

2.优秀朋辈心理委员

二、评选对象

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各系心理辅导员优先);院、系两级朋辈心委干部

三、评选条件

(一)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

1.从事学生工作满一年,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热爱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各项心理健康工作政策和程序;

2.爱岗敬业,热心负责,做好精神卫生与心理健康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有在系公众号、班级群等多渠道定期宣传精神心理相关内容;

3、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积极申报并开展5.25心理品牌项目或承办心理中心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积极做好新生心理普查工作,遵循保密原则开展预警学生的谈心谈话及回访工作;

5.共同做好危机预警干预工作,并注意方式方法,心理异常学生得到妥善帮扶;建立健全特别关注学生档案,做好心理月排查工作,及时更新上报有关信息;

6、做好心理委员队伍培养,配合心理中心开展朋辈心理培训,定期给心理委员开展相关会议或培训。


(二)优秀朋辈心理委员

1.热爱祖国,社会责任感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2.担任院/系朋辈心理委员满1年,参加院级、系级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至少8小时/年;

3.积极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或系举办的心理学习活动,参与《朋辈心理辅导技巧》培训,不存在无故缺勤情况;

4.主动关注、关心同学心理健康状况,帮助身边同学疏导心理困惑,发现异常及时向心理中心或相关辅导员报告;

5.主动宣传心理健康相关知识,熟悉掌握我校各种心理资源信息,积极向心理中心公众号投稿,积极转发推送心理中心公众号信息;

6.注意工作方法,保护同学隐私。

四、评选表彰

经个人申报、系推荐、学生工作部(处)评选等程序,评选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五、材料报送

请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等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和A4打印文档一份)报送学生工作部(处)202A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1-86119073

报送邮箱:2529189751@qq.com 

附件一:《2023年度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二:《2023年度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优秀朋辈心理委员申报表》

2023年度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申报表.docx

2023年度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优秀朋辈心理委员申报表(2).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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